踢我的膝盖,钻心地疼。
我知道这时候反抗是无益的,只能放松自己的身体,装成无力的样子。
打了一会儿大概他们也打累了,消停下来开始窃窃私语。
抓我手的人感觉也力气松动了一点。
我咬咬牙,奋力挣脱了自己的双手,忍着剧痛翻过了身,顾不得膝盖的剧痛。
我一把抓住了那个刚才抓我手的人伸过来的胳膊,手往他肩上一搭,借力把他拉倒在地,站起来靠在墙上。
我才看清楚一共四个人在那里,除了刚被我拉倒的,其他三个似乎露出很惊讶我还能站起来的神情。
其中一个稍微瘦弱点大概是刚才蒙我头的小个子伸手来揪我的衣领。
我想起教练教过我的,看准了他的身形,给他来了一个过肩摔。
剩下两个这时也向我冲过来,最先躺倒的哥们却抱着我的腿把我给别倒了,我顺势搂住翻了个滚,避开那两个人,然后飞快地给这哥们太阳穴上来了一拳,他一下就软了。
那两人开始拼命往我的头上踢,我抱着头滚了几下。
他们中间一个比较强壮的看起来像头目的家伙伸手揪我的衣领,小擒拿这手我熟悉了,我揪着他的手臂,用脚踹了他的膝盖一脚,他一下跪下来,我翻身骑上去,扼住了他的喉咙,这家伙的脸上全是恐惧。
最后一个还完好的人,用很惊慌的声音说,兄弟,别下重手。
这时门锁哗哗一声开了,警察的脚步声进来了,一个警察大喝了一声,住手。
我松开了那个家伙的喉咙,正要站起来,突然脑后挨了一警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觉得浑身疼痛,特别是头,发现自己已经被上了手铐,躺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
我很难受,但房间里没有水喝,我只能再沉沉地睡去。
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再次被提到讯问室,这次换了两个新的警察,两个警察阴沉着脸对我说,你在等待讯问过程中在讯问室里与人斗殴,造成他人受伤,情节恶劣。
因为你是初犯,我们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要对你行政拘留。
中午会给你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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