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兽佣兵团》

【人兽佣兵团】第一部30(4/7)

破绽,将他击败。

    虽然他长剑刺中了我,但只是造成极度轻微的损伤,同时也将自己的长剑和右臂暴露在我的攻击范围。

    我原本作势左至右横扫的动作势能没停下,只是改了从左下往右上挥去,而斧刃刚好落在他回撤的右手碗上。

    嚓~!的清脆一声,连手带剑一同随我挥动的方向飞去。

    还带着手甲的右手,在空中抛出一跳完美的抛物线,而点点的血迹也随着这抛物线构成一道血色的『彩虹桥』剑掉落地上时,他的右手还稳稳地抓住剑把,翻滚了几下都没分离。

    他知道上当的时候已经迅速抽回长剑,但还是比不上我挥斧的速度,用自己的右手和长剑,换来一次对我轻而无用的刺击伤害,这就叫得不偿失。

    但事情是没有后悔药吃的,伤口不停流血,那锥心的刺痛一股一股不停地从手腕出传到他的脑部,只是他强忍着没有发出痛苦的叫喊,此时整个人都随之而发抖,心里清楚,这次的角斗大赛自己到此为止了。

    场内的观众还没来得及反应,不知发生什么事,有些山顶的观众以为他的长剑被打飞,以为比赛还没完全结束,发出遗憾的尖叫。

    但前排的人类观众们看得一清二楚,吓得都叫不出声来。

    我没有给她休息和止血的机会,将斧头回伸,用板斧的内半月勾住骑士的塔盾,将他整个人拉扯回来(脑补成诺手的E)。

    受我拉扯作用,他人都站不住直接受盾牌的扯力而跌倒,滚了一圈,被我踩在脚下。

    当他回过头来,只看见我的斧头已经抵住他的头颅,自己成了我刀下的一块鱼肉。

    这时我控制体内的『嗜血』怒火,给他提出建议:「投降吧,我不杀你!」

    我第一次没有杀我手下男性败将,原因我心里清楚,他是人们心中的英雄,我杀了他,我就是伯恩城的罪人,就算我得了冠军,也是个『反派』冠军。

    这样我既得了出线权,又放过他们的英雄,就算他们狠我也只是一时,不会入骨。

    而现在我砍了他的右手,他基本可以退出比赛了,接下来的几场比赛也不能出场,算我对其他族裔的一点贡献和友好的信号。

    我这两月还能在伯恩城里捞捞油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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