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各电视台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的电话命令,禁止对汤唯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包括播出她代言的广告,并要求低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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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直到3月11日某台湾记者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向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求证时才得到官方间接证实,张海涛表示:「这个政策是对事不对人的。」
但张海涛并未回应具体封杀的原因。
及后广电总局解释是因为她在《色。
戒》(2007)中一脱成名,年轻人会学习造成不良影响。
但相关性吧首发人士分析认为,封杀的真正原因在于《色。
戒》与中共官方的意识形态标准严重不符,后有媒体报道证实:汤唯被全面封杀是因为有其政府官员看过《色。
戒》后,觉得「很不喜欢」,另外也有指某高官看毕电影后力斥该片有歌颂汉奸、侮辱爱国烈士之嫌,是「极差劲、不入流的电影,广电总局竟让该片在内地上映,实在是错误的决定」。
与以往使用对导演、制片人进行封杀的手段不同(如封杀苹果的导演李玉及制片方、鬼子来了的导演姜文、东宫西宫的导演张元等等),这次直接对演员以封杀进行警告,迫使演员以后在接片时自我审查,不敢出演与宣传的意识形态相冲突的影片。
没有封杀导演李安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李安是北京奥运会的艺术顾问,并有「台湾之光」
的美誉,不愿当史蒂芬·史匹柏请辞北京奥运会的艺术顾问职务后,再失去李安,同时,也不愿因处罚李安而给民进党攻击的机会,至于制片人、梁朝伟等其他主要演职员均非内地演员,也因此免遭处罚。
汤唯封杀事件得到确认后,各方反应不一,据台湾媒体报道,李安在得知汤唯被封杀的消息后,立即发表了中、英文2种版本的书面声明,标题为:「职责所在的声明」,公开表示:「将会尽一切所能支持她」。
美国权威娱乐业媒体《好莱坞报道》(TheHollywoodReporter)3月7日在其亚洲版网站也报道此事,详述了汤唯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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